冠郝企業: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4 18:14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5/0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21,267,075(每股0.40000005元),
股票股利21,267,070(每股0.3999999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股東紅利計42,534,145元,其中股票紅利21,267,070元【每股股票股
利0.39999995元】及現金紅利21,267,075元【每股現金股利0.40000005元】
,現金股利計算方式至新台幣元為止,元以下無條件捨去,不足一元所餘
金額,依股東畸零股款餘額由大至小及戶號由前至後逐一滿足至1元,分
配至符合現金股利總額。
2.員工紅利6,105,735元、董監酬勞3,663,441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3.嗣後如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配息率發
生變動而須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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