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鉅:更正公告本公司101年現金增資之委託代收價款及專戶存儲價款銀行合約簽訂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4 18:14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1/05/04
2.公司名稱:森鉅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9條第2款辦理,委託金融機
構代收價款,並與代收及票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
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101年4月24日公告代
收銀行有誤,故更正之。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
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101年04月24日
委託存儲價款合約書:101年04月24日
(2)原股東及員工之代收價款行庫: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歸仁分行
(3)公開承銷之代收價款行庫: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歸仁分行
(3)專戶存儲行庫: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台南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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