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劍釗:資產證券化市場出現違約是正常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08 01:00
奮迅•貝克麥堅時合伙人王劍釗在9月7日舉辦的「債三板·中國實踐」論壇上表示資產證券化業務發展到今天,終於出現了一單違約,大家應該理性思考,一個市場,一個產品出現違約才是正常的,如果100%都是兌付的,反而是不正常的。
以下為發言實錄:
我做資產證券化業務到今天為止有十幾年了,終於有了一單違約。我記得這個在當時微信里刷屏的時候,我轉了一個微信,我的評價是這樣,我說希望這次違約引起大家的注意,不應該成為投機狂歡的契機,我是從維護市場的角度考慮。為什麼這麼講?一個市場,一個產品出現違約才是正常的,如果100%都是兌付的,反而是不正常的。
那麼反過來講什麼叫理性思考,我覺得出了這次違約,網上有好多的分析,有的分析非常有道理,但是有些分析可能是博眼球的,沒有太大價值。其實風險是一個大概念,我們經常會講一些風險,比如什麼是法律風險,什麼是商業風險,這些其實是很大概念。
資產證券化這十幾年發展這麼久,應該怎麼看這個風險?我個人認為,風險來源於兩個,一個是資產本身的風險,另一個是交易結構的風險。
資產本身的風險又可以從兩個角度分析,第一個從法律的角度,第二個是商業上價值判斷,資產是質量好還是質量不好。從法律的角度來判斷,我覺得第一,這個資產是真實的,不能是虛構的。這是重要的。我們所有的盡職調查都會看一下你的原件,就是要看是不是真實的。但是我相信99.99%都是沒有虛假的問題。那麼第二個也是我們法律判斷的重點叫做有效性。為什麼呢?因為資產,我們說能夠做資產證券化的產品,必須受到法律保護和可轉讓的一項權利,如果不是能夠轉讓的,就做不了資產證券化。第二個商業上,評級公司為什麼要評級呢?你說你是2A、3A,可能跟這個也有關系。我想說這個都是不同的中介機構從不同的角度來對資產進行分析。那我如果從律師角度,比如說做資產證券化這個來看,我們也逐漸在摸索,比如我們帶團隊,現在對於資產大類,我們進行分析,然後做出來了不同的盡職標准要求。第二個交易結構,實際上就是保障基礎資產能夠在SPD上,保證它安全的結構。這個里面不展開了。這個只要保證交易結構有效率就解決了這個問題。我們前面說的違約,交易結構我不覺得有任何的問題。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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