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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歐巴馬否決蘋果產品禁售令 專利戰三星受挫 韓批美保護主義抬頭

鉅亨網新聞中心


Apple(蘋果)(AAPL-US)與Samsung(三星)(005930-KR)的世紀專利戰又再出現重大轉折。美國總統歐巴馬周六(3日)推翻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多款舊版iPhone和iPad的禁售令,是白宮25年來首次否決ITC的產品禁令。白宮指禁令衝擊美國經濟競爭環境及美國消費者利益。蘋果對有關決定表示歡迎,並批評三星濫用專利權制度,三星則稱失望,韓國輿論批評美國「保護主義」抬頭。

香港《明報》綜合報導,美國貿易代表弗羅曼(Michael Froman)周六(3日)代表總統歐巴馬向ITC發信,宣布推翻後者在今年6月針對多款蘋果產品的禁售令。弗羅曼稱,曾就有關決定向多個政府貿易組織與其他相關的機構及個人作詳盡諮詢,包美國司法部官員。他引述美國司法部及專利商標局就「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 Essential Patent,簡稱SEP)發表的政策聲明,稱「強烈認同」其立場,關注有公司利用SEP妨礙對手進入市場,損害正常競爭及消費者利益,而ITC的產品禁令應盡量避免用於涉及SEP爭議的產品。


ITC在今年6月初指蘋果在UMTS無線網絡傳輸技術上侵犯三星專利,要求禁止進口與銷售部分美國版iPhone 4、iPhone 3GS及多款3G版iPad。禁令原定本周生效,但不少美國科技業者反對,指三星興訟違反公平批出通訊專利SEP授權的承諾。有國會議員致函華府,關注禁令對於美國創新科技企業的影響,稱憂慮SEP會被濫用。

弗羅曼亦指SEP持有人有「獲取不恰當的影響力,參與『專利搶劫』」的風險。他表示,今次決定並非要批評ITC的判斷,有關專利的持有人(即三星),可繼續透過司法程序爭取權益。他強調,美國政府承諾會透過為知識產權提供足夠及有效的保護,推動創新與經濟發展。

蘋果對華府「出手支持創新業界」表示歡迎,三星則表示失望,強調ITC的裁決「正確地承認三星興訟並無惡意」。三星稱,該公司願意為蘋果發出授權,問題在於蘋果拒絕為旗下產品付專利費。ITC原定本周五就三星部分產品是否侵犯蘋果專利作出裁決,但知情者透露,裁決可能受今次華府干預影響而延期。

美國總統極少干預ITC的產品銷售裁決,對上一次已是1987年,時任總裁列根干預另一宗與三星產品進口有關的案件裁決。美國法律界人士羅絲(Susan Kohn Ross)稱,ITC裁決通常著眼於是否有侵權行為,而非政府政策所關注的問題,她對華府介入感到意外。她指出,白宮今次決定或被視為袒護本國企業,「老實說,所有其他國家都這樣做,美國為何不可以做?」另有專利權專家警告,華府推翻ITC判決,或會削弱專利權的保障範圍,打擊創新產業。

韓國兩大互聯網門戶Naver和Daum均開專頁報道美國否決ITC裁決的消息,網上新聞Asia Today直指「三星成了美國保護貿易主義的犧牲品」,《首爾經濟》標題則為「美國輿論也愕然說,『袒護本國企業』」。有財經界人士對韓國《Money Daily》表示,擔心美國貿易保護主義擴大,「手機、汽車、家庭電器產品等我國主力出口貨品,都在跟美國同業競爭。美國業界受今次保護主義刺激,會否對我國業者作出反傾銷關稅等措施呢?」

香港《文匯報》綜合外電消息,蘋果三星近年不斷互相控告侵犯專利,由於上述產品都在中國生產,禁止進口變相禁售,裁決當時被視為三星一大勝利。不過,華府貿易代表弗羅曼前日致函ITC主席威廉森,指擁有該批「標準必要專利」(standard-essential patent)的三星可能會因禁令獲得「過度影響力」,有機會損害美國消費者利益及競爭環境,因此決定推翻禁令。 (接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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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爭議在於ITC和一般法院對「標準必要專利」定義不同。「標準必要專利」指已成為業界通用標準的專利,美國法院認為這類專利持有人,有義務公平地向所有競爭者有償提供專利使用權,故這種專利不應成為侵權訴訟對象,但ITC看法相反。

案中三星一直聲稱願授權蘋果,唯蘋果拒付授權費。蘋果則指三星索價每部iPhone 18美元(約140港元),即相當於每部收入的2.4%,條件不合理。三星無權就否決提出上訴,但可繼續在司法系統尋求支持。

由於ITC與一般法院相比,較易作出禁止進口裁決,因此成為近年科企專利戰主要戰場。根據美國法律,總統有權在裁決60天內行使否決權推翻禁令,否決與否主要根據5大情況,包括禁令是否不利美國經濟競爭環境、消費者、外交、經濟與政治等。

韓聯社指出,美國電訊公司AT&T、民主共和兩黨議員等政商界人士近期頻頻對白宮施壓,是歐巴馬行使否決權的主因。

蘋果最新季度業績顯示,雖然iPhone4已是兩代前的舊款,但在新興市場銷量仍持續增長,成為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之一。

《星島日報》報導,弗羅曼指出,三星仍可以透過法律途徑提出本身的理據,但他重申,ITC將來審理類似的個案時,應全面顧及公眾利益。在目前的情況下,三星仍有權向美國聯邦巡迴上訴庭及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兩家公司的專利權訴訟於2010年展開,雙方就多項產品和科技的專利權多次對簿公堂。去年中,三星曾在另一宗專利案中慘敗,被美國法庭頒令賠償10億美元給蘋果,但法官後來將金額大幅降至5億989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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