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目廣告化」為去年電視違規之冠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4-15 13:40
NCC公布去年「傳播內容申訴」分析報告,全年共受理民眾申訴案件兩千兩百四十三件,其中,電視部分仍以超過兩千件居首位。而統計去年NCC共裁罰廣電媒體違規一百九十件,核處金額共台幣一千兩百七十三萬多元,電視類占了一百件最多,違法類型以「節目與廣告未區分」居冠。(閻大富報導)
NCC表示,去年傳播申訴案件較前一年大幅減少七千五百五十四件,減少比例達七成七一,主要原因是一百零三年時,民眾曾申訴單一電視節目「新聞龍捲風」有不當內容,件數高達五千九百八十件。
而分析去年民眾申訴電視節目不妥的類型,以「內容不實、不公」為最多,占申訴總件三成以上,節目類型前兩大類,分別為新聞報導及一般性節目。
統計NCC去年裁罰廣電事業共計一百九十件,罰款金額台幣一千兩百七十三萬三千元,比前一年成長約百分之四點三,違規項目仍以「節目與廣告未區分」為主,這也是近年裁罰最多的違規類型,NCC呼籲業者,製作節目時應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受罰 。(圖:電視裁罰附表 NCC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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