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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勾結詐團!內控、洗錢防制爆重大疏失 台中銀遭金管會重罰3200萬元

鉅亨網記者陳于晴 台北

台中銀行多位分行經理涉嫌協助詐騙集團洗錢,日前遭到台中地檢署起訴。金管會今 (12) 日針對台中銀行辦理存款開戶、客戶身分持續審查及帳戶監控機制等重大缺失開鍘。銀行局長童政彰親上火線對外說明,指出台中銀因未完善建立且未確實執行內部控制制度,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相關規定,重罰新台幣 3200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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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勾結詐團!內控、洗錢防制爆重大疏失 台中銀遭金管會重罰3200萬元。(鉅亨網資料照)

根據金管會調查,台中銀旗下包括潭子、中正、北屯、頭份、員林、斗南、西台中、台北、左營及霧峰等 10 家分行,自 2024 年 4 月起辦理 21 家企業戶開戶作業時,出現嚴重疏失 。  


童政彰指出,該行在「認識客戶 (KYC)」作業上形同虛設,出現多項缺失,第一,對於資本額低、無地緣關係、且登記地址已有數家公司設立之高風險企業戶,未訂定妥善審查機制 。  

第二,辦理外出開戶未留存影像,甚至由非登記負責人說明營業內容,銀行亦未查證,存在嚴重放水事實。  

第三,網銀額度濫發,針對新成立且資本額低的企業,在未核實營業模式下,便由分行主管逕行核予高額網銀付款額度 。  

第四,異常交易監控失靈,被通報多次仍列「合理」。

除了開戶鬆散之外,台中銀的後端監控同樣失靈。部分帳戶已被他行聯防通報多次,或內部系統已產出異常警告,但台中銀卻僅以「合理交易」或「持續觀察」結案,未進一步查驗資金來源。此外,更出現不同法人由同一代理人進行大額取款之異常態樣,銀行端卻缺乏全行性的橫向控管機制 。  

金管會除了對台中銀祭出 3200 萬元罰鍰外,更提出多項嚴厲的監理要求:

  1. 請該行對案關缺失全面檢討,並研議相關強化改善措施,納入內部查核重點,且加強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三道模型機制,並將改善措施及執行情形提報董事會。
  2. 請該行全面清查由行員 (含主管) 主動招募案件之開戶審查妥適性。
  3. 請該行於 1 個月內聘請外部專業機構,重新校準及完善該行洗錢防制機制。
  4. 請該行於 2 個月內依責任地圖全面檢討本案違失行為所涉分行人員及總行督導人員之責任。
  5. 請該行董事會從上而下強化公司經營文化,確實落實法令遵循及防制洗錢。
  6. 依「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第 18 條第 3 項規定,就第二支柱監理審查要求該行增加作業風險之相關資本計提。

童政彰強調,金融機構是防制洗錢的重要防線,金融機構必須發揮守門員功能,及時預警及攔阻可疑交易,以保護合法商業活動。金管會呼籲金融機構應重視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精進防制洗錢相關制度,以及持續強化三道模型,確保對開戶審核與異常交易的偵測能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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