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編譯許家華
Google 於週五 (16 日) 正式向法院提出上訴,挑戰聯邦法官先前裁定其在網路搜尋核心市場構成非法壟斷的判決。隨著上訴程序展開,針對這家 Alphabet (GOOGL-US)旗下公司的補救措施,可能在司法流程持續期間暫緩執行。
Google 法規事務副總裁李安.穆赫蘭 (Lee-Anne Mulholland) 於週五發布部落格文章指出,2024 年的裁定「忽視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人們使用 Google,是因為他們想用,而不是被迫使用」。她表示,法院的決定未能充分考量科技創新速度之快,以及 Google 所面臨來自既有科技公司與資金雄厚新創業者的激烈競爭。
這起反壟斷案件於 2023 年 9 月開庭審理,2024 年 8 月,美國聯邦地方法官梅塔 (Amit Mehta) 裁定,Google 違反《謝爾曼法(Sherman Act)》第 2 條,在搜尋與相關廣告市場中形成壟斷。Google 當時即表示,極可能對判決提出上訴。
去年春季,Google 與美國司法部進一步進入補救措施審理階段,討論若干具體後果與調整方式。審理過程中,蘋果 (AAPL-US) 與 Mozilla 等合作夥伴,以及 OpenAI 等競爭對手均派代表作證。2025 年 9 月,梅塔否決司法部提出的部分最嚴厲主張,包括要求 Google 強制出售 Chrome 瀏覽器。該裁定被市場視為對 Google 有利,消息公布後,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 股價單日大漲 8%。
梅塔於 2025 年 12 月正式敲定補救措施內容,要求 Google 必須分享部分原始搜尋互動資料,供其他業者用於訓練排序與人工智慧系統,但不需公開實際演算法。此外,法院也限制 Google 未來不得再簽署類似與蘋果的搜尋預設協議,除非該協議最長不超過一年期限。
當時有分析師形容,最終補救措施「比市場預期溫和許多」,僅如「輕輕拍了一下手腕」。不過,Google 仍在上訴文件中請求法院暫停相關措施的執行。穆赫蘭表示,這些要求「可能危及美國人的隱私,並打擊競爭對手自行打造產品的意願」,最終恐「扼殺讓美國站在全球科技前沿的創新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