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普: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一一一年度第一次無擔保普通公司債櫃檯買賣核准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25 16:40
依據: 一、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0月19日證櫃債字第11100112881號函申報生效。 二、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1年10月25日證櫃債字第11100114322號函。 公告事項: 一、發行公司:宏普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二、債券代碼:B88001 三、簡稱:P11宏普1 四、櫃檯買賣開始日:111年10月27日。 五、發行總額:新臺幣伍億元整。 六、票面金額:新臺幣壹佰萬元整。 七、發行期間:本公司債發行期限為五年期,自民國111年10月27日發行,至民國116年10月27日到期。 八、發行價格:本公司債於發行日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票面利率:固定年利率2.60%。 十、債券形式:本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並洽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登錄。 十一、還本方式:本公司得於本公司債發行屆滿一年起之每次付息日全部或部分提前贖回本公司債,若本公司未執行提前贖回權,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屆滿第五年到期一次還本。 十二、計付息方式:本公司債自發行日起,依票面利率每一年單利計、付息一次。每壹佰萬元債券付息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本公司債還本付息日如為付款地銀行業停止營業日時,則於停止營業日之次一營業日給付本息,且不另計付利息。如逾還本付息日領取本息者,亦不另計付利息。 十三、還本付息代理機構:本公司債委託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還本付息事宜,並依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之債券所有人名冊資料,辦理本息款項劃撥作業,由還本付息代理機構製作扣繳憑單,並寄發予債券所有人。 十四、擔保方式:本公司債為無擔保普通公司債。 十五、本公司之公開說明書歡迎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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