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奇:公告本公司111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10-06 15:00
一、本公司111年8月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5,000,000元整,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1年9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11035664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111年9月28日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1年10月6日授權董事長訂定現金增資發行價格。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 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上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F109010 圖書批發業。 F113050 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F213030 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J304010 圖書出版業。 JZ99990 其他服務業( 代理電腦程式設計 )。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 電腦管理資訊及自動化系統之分析規劃顧問業務 )。 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F216010 照相器材零售業。 JA02010 電器修理業。 JB01010 展覽服務業。 I103010 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I199990 其他顧問服務業-代辦座談會活動。 J303010 雜誌業。 J305010 有聲出版業。 F209010 書籍、文具零售業。 CC01050 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F209030 玩具、娛樂用品零售業。 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76巷33號3樓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80年7月22日訂立章程,最近一次修訂日期為111年6月10日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九至十一人,任期三年。目前董事九人(含獨立獨事三人),任期至民國114年6月9日止。 (七)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050,000,000元,分為10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575,894,300元,分為57,589,43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 (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4,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總額新台幣45,000,000元(按面額計算之)。 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10%,計450,000股由員工認購,並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10%,計45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其餘80%,計3,600,000股則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每仟股認購62.51147128股,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3.本次現金增資每股發行價格:新臺幣49元。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5.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發行條件、發行價格、所需資金總額、資金來源、計畫項目、預定資金運用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以及其他與本次現金增資有關之事項,如遇法令變更、依主管或監理機關指示或要求,基於營運評估 或因應主客觀環境變化而有修正或調整之必要時,於法令許可範圍內,授權董事長得全權處理。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發行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20,894,3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62,089,430股。 (十)增資計畫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增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主辦承銷機構:玉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納期間:111/10/27~111/10/31。 2.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1/11/1~111/11/3。 (十四)代收股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十五)專戶存儲價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內湖分行。 (十六)公開說明書陳列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並依規定以電子檔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七)其他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同時逕予替換上櫃並 註銷股款繳納憑證。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上櫃日期屆時將另行公告。 2.茲訂定111年10月22日為本公司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法自111年10月18日起至111年10月22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故現場過戶至111年10月17日下午16時30分前 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103432台北市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11年10月17日(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3.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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