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辰:公告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9-06 15:40
壹、本公司於111年6月2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銷除已發行股份 21,402,160股,減少資本新台幣214,021,600元,業經臺灣證券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111年8月18日臺證上一字第111180396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貳、依公司法第273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云辰電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 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2. CB01020 事務機器製造業 3.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4.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5.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6.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7.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8. CE01010 一般儀器製造業 9. 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10.E599010 配管工程業 11.E601020 電器安裝業 12.E60304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13.E60305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14.E603090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 15.E605010 電腦設備安裝業 16.E701040 簡易電信設備安裝業 17.F112040 石油製品批發業 18.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9.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20.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21.F117010 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 22.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23.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24.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5.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26.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27.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28.F217010 消防安全設備零售業 29.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30.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31.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2.I103060 管理顧問業 33.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34.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35.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36.I599990 其他設計業 37.IF01010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 38.JA02010 電器及電子產品修理業 39.JE01010 租賃業 40.CC01100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41.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42.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43.H701010 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44.H701020 工業廠房開發租售業 45.F701040 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46.H703100 不動產租賃業 47.H703090 不動產買賣業 48.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土城區中華路一段50號3樓 四、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五、公司章程訂定日期:69年3月6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111年6月23日。 六、目前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1.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8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分為380,000,000股。 2.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140,216,02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 214,021,602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參、減資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內容: 一、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換發股票總數: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214,021,602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40,216,020元。 2.減資銷除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已發行股份計21,402,160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4,021,600元,減資比率10%。 3.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普通股股數計192,619,442股,每股面額 新台幣10元,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926,194,420元。 4.本次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每仟股換發900股 (即每仟股減少100股),股東每股退還新台幣1元,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 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 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拼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者,按股票 面額計算折付股東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 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5.本次現金減資換發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二、本次減資換發股票相關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111年10月26日。 2.舊股票停止在交易市場買賣期間:111年10月27日至111年11月4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10月30日。 4.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10月31日至111年11月4日止。 5.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111年11月4日。 6.換發新股票暨上市買賣日(舊股票終止上市買賣日):111年11月7日。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期:111年11月11日。 8.自新股上市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三、換發之程序及手續: 1.本公司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 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存放在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票上市買賣日統一換發,股東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已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111年11月7日)開始後,股東持舊股票 及原留印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實體 登錄。 4.未過戶舊股票換發:自新股票換發日開始後,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 買進報告書或交易稅單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及印鑑 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先辦理過戶換發後,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辦理無 實體登錄。 5.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B2,電話:(02)2702-3999。 肆、本公司現金減資退還股款作業內容經報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准 後辦理之。為配合主管機關實際作業時程之更迭,授權董事長得視實際作業 進度修訂預計之相關作業日程。 伍、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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