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偉: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6-15 18:36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楊南平
法人董事:珩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謝有順
法人董事代表人:林國泰
法人董事代表人:陳怡伶
獨立董事:陳致成
獨立董事:郭谷彰
獨立董事:林群貿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 楊南平
泰晶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法人董事 珩鹿資本股份有限公司
(3)法人董事代表人 謝有順
鵬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4)法人董事代表人 林國泰
兆銀資訊(股)公司董事
泰偉開發顧問(股)公司董事
(5)法人董事代表人 陳怡伶
中國人壽保險(股)公司資深協理
(6)獨立董事 陳致成
盛康資本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7)獨立董事 郭谷彰
鏈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
鏈加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
(8)獨立董事 林群貿
鼎玉家族辦公室有限公司執行長。
大城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瑞士銀行高資產部門副總裁。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15,101,686權(含電子投票312,972權),占出席表決權
數99.66%;反對權數5,288權(含電子投票5,288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45,578權(含電子投票14,741權),
本案經表決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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