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金:富邦金控代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取得「富邦二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使用權資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4-20 16:12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內湖區瑞湖街62號5樓、6樓部份
2.事實發生日:111/4/20~111/4/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租賃面積:1.06平方公尺(折合0.32坪)
(2)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個月約NT$1,285元(未稅)
(3)租金金額:每個月NT$411元(未稅)
(4)使用權資產金額:NT$35,003元(未稅)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富邦二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之管理機構-富邦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本項不動產使用權資產為本公司既有電腦機房,滿足機房之各項要件將續租用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
(4)前次移轉日期:95/04/06
(5)前次移轉金額:每坪單價約NT$196,202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2)租期:111年5月1日至114年4月30日
(3)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授權經理部門依內部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使用權資產估價金額:NT$35,657(未稅)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許春寶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07)北市估字第000256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機房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4月20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4月20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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