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富發:公告本公司取得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等13筆土地(含建物)及同地段等5筆道路地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2-03-15 16:56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三小段1756地號等13筆土地(含建物)
及同地段1756-1地號等5筆道路地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1/3/15~111/3/1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約595.6226坪(含道路地全部);
購買總價款為新台幣1,244,230,000元整(含建物)。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10位自然人等。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第一期款:支付簽約款約10%。
第二期款:支付用印款約10%。
第三期款:支付完稅款約10%。
第四期款:支付過戶款約40%。
第五期款:支付點交款約3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參考市價及估價報告後,以議價方式進行本次交易。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計新台幣1,309,541,875元。
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計新台幣1,315,534,99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青塘先生。
泛亞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楊閔安先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103)台內估字第000453號;(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
2(108)台內估字第000590號;(109)北市估字第000280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1年03月15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1年03月15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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