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金: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認購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普通股現金增資不超過新臺幣9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1-08-20 19:01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
2.事實發生日:110/8/20~110/8/20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數量:暫定63,559,322股;
(2)每單位價格:暫定每股新臺幣14.16元;
(3)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臺幣900,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中國信託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該公司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為充實子公司中信創投之資本、強化其財務結構
及因應其增資子公司CI轉投資仲信租賃所需,故全數認購中信創投本次普通股現金
增資。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
(3)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不適用。
(4)前次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擬於認購基準日一次繳付本次現金增資款
(不超過新臺幣900,000,000元)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尚須於中信創投董事會同意其增資以及本公司
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請並取得核准後,始可進行增資作業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1)交易之決定方式:係以現金增資方式認購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中信創投現增每股發行價格
(3)決策單位:110年8月20日董事會會議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0.51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目前持有股數373,820,465股,持股比例100%,以轉投資63,559,322股計算,
預計持有股數437,379,787股,持有金額4,373,797,870元,持股比例100%。應無權利
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為:
以轉投資新臺幣900,000千元計算,比例為100.69%
(2)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
為:以轉投資新臺幣900,000千計算,比例為114.84%
(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不適用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充實子公司中信創投之資本、強化其財務結構及因應其增資子公司CI轉投資
仲信租賃所需。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 110年8月20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 110年8月19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無
27.資金來源:
中國信託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減資返還之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有價證券標的公司以其最近期(110年6月)自結財務報表股東權益及考量本年度盈餘
轉增資後股數計算之擬制每股淨值新臺幣14.16元為其增資參考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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