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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銀前董座蔡友才私設公司還害銀行被罰 一審判9個月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20-11-27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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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鉅亨網資料照)

兆豐金暨銀行前董事長蔡友才遭檢方查出任內開立鑒機資產管理公司,以違法核貸方式讓兆豐銀資金流入鑒機公司,同時隱瞞兆豐銀紐約分行遭美重罰之事,賣股停損,台北地院今 (27) 日判決蔡友才 9 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 27 萬元。

另外,蔡友才的心腹、兆豐銀前主秘王起梆則遭判 3 個月有期徒刑,同樣能易科罰金 9 萬元;至於兆豐銀紐約分行前經理黃士明也賣股停損遭求刑,但今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

兆豐銀紐約分行 2016 年遭因違反洗防相關規定,遭美國重罰新台幣 57 億元,前董座蔡友才遭檢方查出任內涉嫌另開資產管理公司,透過核貸將銀行資金轉入鑒機公司,不法獲利多達 2 億餘元,而美國重罰兆豐銀時,蔡等人又趁機出脫持股停損,遭檢方根據違反金控法、證交法等罪分別對蔡、王求刑 12 年、10 年。

不過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僅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輕罪判蔡、王兩人分別判 9 個月、4 個月有期徒刑,且得易科罰金,換言之,兩人即便不上訴也可靠繳交罰金免除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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