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銘: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8年第1次私募普通股訂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7-11 17:00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8/07/11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條件之特定人。
(2)應募人與公司關係
尤惠法/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暨本公司董事長。
4.私募股數或張數:5,000仟股。
5.得私募額度:20,000仟股。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實際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依據,授權董事會訂定之。參考價格係
依定價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與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
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
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定之。
本次私募實際發行價格其訂定方式及條件符合法令規定,並參考本公司經營績效
、未來展望及最近期市場股價,應屬合理。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未來發展之資
金需求。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考量實際籌資市場狀況掌握不易,為確保增資之可行性、籌資之時效性及便利性
,已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透過私募方式辦理增資。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8/07/11
11.參考價格:7.83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6.27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辦理。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
上市普通股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市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市普通股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私募新股繳款期間:108年7月12日至108年7月25日。
(2)增資基準日:108年7月25日,如須變更或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本次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如有未盡事宜,或因法令變更、依主管機關指示
或因應客觀環境而需修正時,擬提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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