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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戰和談只是表面假象 台供應鏈仍要提高警覺勿踩美國紅線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7-05 16:27


川習會 6 月底在 G20 峰會後表面上解除對華為禁令,但實際上,包括美國對華為等關係企業仍在出口管制規定 (EAR) 名單中,會計師提醒,在美國對華為禁令權解除前,台商供應鏈仍需保持高度警覺,千萬別誤踩美國出口管制規定遭重罰。

美國商務部工業安全局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5 月將華為與關係企業列入限制名單,換言之,還沒從主管機關取得出口許可 (export license) 者,不可將在 EAR(出口管制規定) 範圍內的產品銷售給華為或被列入名單的關係企業。 


資誠表示,儘管川習會後,美國宣布美企供應商可在不威脅美國國安前提下向華為供貨,但華為是否完全退出「限制名單」仍存在不確定性。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表示,「出口管制」範圍幾乎涵蓋所有源自美國 (U.S. origin) 或位於美國的有形、無形產品,也就是說,包括台灣、日本、歐洲等廠商都要配合 EAR 規定,再未獲許可前不可將美國晶片、軟體等產品出售給受限制的對象。 

蘇宥人說明,如果產品 100% 在美國製造,會有極高機率落入管制範圍內,且在國際貿易和全球分工趨勢下,產品在製造過程中可能遍及全世界,換言之,單一產品可能涵蓋數個不同國家成份、元件或技術。 

舉例來說,假設美國境內的 A 公司製造晶片,再送到台灣甲公司,甲公司將該晶片用在自行研發製造的電子產品中,儘管該產品被認定為台灣製造,但因產品內不可分割的美國製造晶片,是否也受 EAR 管制就需要進一步釐清。 

蘇宥人表示,美中貿易關係仍不穩定,與華為或其他中國廠商供應鏈有往來的台商仍需留意後續發展,建議供應鏈公司可尋求專家協助,並保留詳細計算紀錄和專家計算報告與所使用的原始憑證,並持續留意美國主管機關所發布的新法規或對既有法規的新解釋,避免因違反美國出口管制規定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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