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晶:公告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7-03 14:40
壹、本公司於民國108年0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731,756,438股,每股面額NT$10元整,總額新台幣7,317,564,380元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8年07月03日核准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本公司所營事業項目: H201010一般投資業。 F401010國際貿易業。 F113010機械批發業。 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 F119010電子材料批發業。 F113030精密儀器批發業。 F213040精密儀器零售業。 F213060電信器材零售業。 F213080機械器具零售業。 F219010電子材料零售業。 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I501010產品設計。 F601010智慧財產權業。 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票:本公司已發行股數為2,439,187,777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24,391,877,77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104)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70號15樓。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中華民國83年12月03日,第32次修正於108年05月31日。 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依本公司章程,董事5-13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次增資發行股票:以盈餘轉增資新台幣7,317,564,380元,轉增資發行普通股731,756,438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整,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300.000043股。分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放棄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一股部分,依面額折付之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將做為劃撥手續費,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本次增資所發行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發行股數為3,170,944,21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計新台幣31,709,442,150元整,均為普通股。 九、本公司訂定108年07月17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並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8年07月13日至108年07月17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有實體股票而尚未換發無實體並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108年07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親臨或以掛號郵寄(郵寄者以108年07月12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二段97號地下二樓,電話:(02)2702-3999),辦理過戶手續。 持有無實體股票欲辦理過戶之股東務必於07月10日(星期三)以前,將過戶資料(如:375私人間直接受轉帳/撤銷申請申請書、完稅後之證券交易稅單等)送至往來券商且於07月12日(星期五)以前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部完成驗證過戶手續,始有參與配股之權利。 參、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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