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麗店:公告本公司向關係人租賃房屋租約終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6-17 15:00
第53款
1.事實發生日:108/06/17
2.公司名稱:力麗觀光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6.因應措施:詳其他應敘明事項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延平北路二段255號2樓之不動產使用權資產
(2)事實發生日:108/06/17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1202.26平方公尺,折合363.68365坪
每單位價格: 每月租金約1,650元/坪
交易總金額: 使用權資產31,029,233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
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慶茹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
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
日期及移轉金額:
標的物屬使用權資產故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
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
形):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
單位:依合約規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因公司經營計畫改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108/6/17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108/6/17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
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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