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語流行樂教父羅大佑 做自己擅長的事才會賺錢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2019-05-03 09:11
撰文: 唐滋蓮 攝影: 張家禎 圖片提供: 大右音樂、種子音樂
「華語流行樂教父」羅大佑即將在台北小巨蛋開演唱會,但他擅長的不只是音樂,對經濟景氣和房地產也很有投資眼光,他強調,做自己喜歡的事肯定會賠錢,記得要做自己擅長的事才會賺錢。
不管你愛聽國語、台語還是粵語歌曲,你一定聽過「華語流行樂教父」羅大佑的歌,〈童年〉、〈皇后大道東〉、〈亞細亞的孤兒〉、〈東方之珠〉、〈是否〉、〈鹿港小鎮〉等任何一首歌,都是旋律一來就能朗朗上口的經典神曲。4 年前,甚至有一位思念亡母的南非司機,為了找母親最愛的一首歌找了 20 年,直到載到了台灣旅客才知道令他尋尋覓覓的歌曲就是羅大佑的〈戀曲 1990〉。
羅大佑即將在今年 6 月 15 日於台北小巨蛋舉辦《當年離家的年輕人 2.0—青春無悔追夢版》演唱會,以「搖滾、青春、瘋狂、熱血、音樂」為主軸,這也不免令人好奇:今年 64 歲的羅大佑,年輕時做過自認為最瘋狂的事情是哪一樁?他大笑說,自己做過最瘋狂的事情其實不只一樁!
細數個人瘋狂事蹟
3 件事改變人生
羅大佑說,人一定要先有青春、有熱血,才會有音樂,再從音樂裡去找搖滾;而所謂的瘋狂,其實比較像是做音樂中間的那一段,也就是爵士樂裡所稱的「ad-lib」(Ad libitum 的簡稱,即興演奏的意思),音樂和任何藝術型態都有既定的模式,但即興演奏時可以天馬行空,放恣地彈奏自己想要的節奏,在電影裡通常會用蒙太奇的方式來呈現,這往往也是最精彩的部分,這就很像是他所謂的「瘋狂」—一種沒有預期到的成果。像當街脫衣服,做一些很奇怪的事,那些對他而言不算瘋狂,瘋狂必須是會影響人生的事情,當然,談戀愛這件事情也很瘋狂,但不像以下這 3 件事情影響他的一生。
他第一次瘋狂的行為,是 1972 年雄中畢業、準備考大學時,他考上當時第 4 名的中國醫藥大學,但他覺得應該可以考得更好,便決定重考,可是那一年他竟然跑去和劉文正、楊繼武、王正華組了一個「洛克斯合唱團」,根本沒有好好念書,結果第 2 年又考上中國醫藥大學。
另一件瘋狂事蹟是在 1979 年,醫學院都還沒有畢業的他,向家裡人借了新台幣 80 萬元去日本大阪錄音,也就是第一張唱片《之乎也者》的前身。這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跟家人借錢做音樂。
最後一件瘋狂的事情,是 1985 年推出《未來的主人翁》、《家》唱片之後,他與家人相處、感情、工作與音樂之間都出現了瓶頸,讓他決定離開台灣,「也就是在這一年,我對曾經答應過家人,做音樂和當醫生會齊頭並進的承諾,有了終結。」從此之後,羅大佑只朝音樂之路邁進,也確定了他選擇在香港發展。
如果檢視人生,羅大佑覺得自己是一位追夢的成功者嗎?他聞言就笑了,「唉唷!我最怕聽到『成功者』3 個字,其實成功與失敗很難定義清楚。如果要以當年醫學世家的父母很擔心我走音樂路會養不活自己,結果事實證明我有能力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應該是算成功啦!」語畢,他話鋒一轉:「所以有人罵我『怎麼可以這麼商業,寫出〈海上花〉這首歌?』拜託,我也要賺錢養活我自己啊!」
來源:《Money 錢》 2019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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