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盛:公告取得新北市淡水區「海洋都心2」成屋,及以「海上皇宮」房屋交換「海洋都心3」房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9-03-28 19:00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取得: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41地號。
換出:新北市淡水區公司田段245地號。
換入:新北市淡水區新市段145地號。
2.事實發生日:108/3/28~108/3/28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取得:「海洋都心2」。
(1)交易數量:全案店面及店面車位持份4.58465%、22戶住宅、22個車位。
(2)建物面積:約903.15坪。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241,626仟元。
換出:「海上皇宮」。
(1)交易數量:全案宏盛分得之48.39%住宅、車位。
(2)建物面積:約3,948.36坪。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441,000仟元。
換入:「海洋都心3」。
(1)交易數量:全案店面、住宅及車位持份9.5387%。
(2)建物面積:約5,328.63坪。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441,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愛山林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非屬關係人。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鑑價報告書。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機構名稱: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金額:
(2)專業估價機構名稱:邦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金額: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蔡明航不動產估價師(105)南市估字第000070號。
邦德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毛秉基不動產估價師(106)桃市估字第000053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同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資產整合運用及業務發展考量。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建物尚未辦竣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實際面積以未來地政機關登記完竣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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