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四大扣除額同步提高 5月報稅家有學前幼兒減稅超有感
鉅亨網記者郭幸宜 台北 2019-03-05 20:15
去 (2018) 年初修正的「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拍板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幼兒學前」與「身心障礙」等四項扣除額,將在今年 5 月報稅適用,南區國稅局表示,四項扣除額中又以幼兒學前扣除額調幅增加 3.8 倍最多,屆時家有學齡前幼兒的納稅義務人,對於減稅政策會特別有感。
南區國稅局表示,為減輕受薪階級、中低收入、身心障礙與民眾育兒負擔,財政部去年修正所得稅制優化方案時,一口氣提高標準扣除額、學前幼兒、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的扣除額。
四項扣除額中,其中又以學前幼兒的扣除額增幅最高,從原本 25,000 元提高至 12 萬元,增幅達 3.8 倍;標準扣除額部份,單身者扣除額從修法前的 9 萬元提高至 12 萬元,與配偶合併申報也從 18 萬元提高 24 萬元。
另外,薪資所得與身心障礙扣除額也分別從修法前的 12.8 萬元提高為 20 萬元。
另外,此次修法還有其他兩項重點,包括取消綜合所得稅最高級距 45%,將綜所稅最高稅率降至 40%;股利所得課稅方式,因應兩稅合一扣抵制度廢除,民眾可選擇「合併計稅」或「分開計稅」。
南區國稅局官員說,若是選擇合併計稅,也就是將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課稅,可享 8.5% 抵減稅額,每戶可抵減以 8 萬元為上限;如果選擇分開計稅,也就是股利與盈餘不計入綜所稅,可以單一稅率 28% 分開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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