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外匯局通報多起外匯違規 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境外購房被罰
彭博資訊 2018-08-31 17:54
人民幣匯率今年以來再度大幅貶值,中國監管層重啟用中間價逆周期因子等手段,引導預期、維穩匯率的同時,還提高了外匯違規案例通報的頻率,對潛在的違規行為進行震懾。上半年,中國外匯局查處外匯違規案件罰沒款項增加近六成。
周五,中國外匯局最新通報了 23 起外匯違規案例。5 月以來,中國外匯局已經四次公開通報外匯違規案例,通報案例總數為 95 起;通報頻率逐步提高,其中 7 月下旬以來已通報三次。截至周五,在岸人民幣今年以來累計貶值 4.7%.
中國外匯局在周五的通報中並稱,今年以來其「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對各類外匯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處罰力度,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交易,維護健康良性外匯市場秩序」。
以下是今年以來外匯局所通報案例的部分事實:
- 依違規主體劃分,包括銀行、企業和個人案例
- 從性質來看,涉及轉口貿易、貿易融資、內保外貸、逃匯、非法套匯、非法買賣外匯、個人分拆售付匯等
多個案例中,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境外帳戶,用於購買境外房產
- 7 月 24 日外匯局並發布了新聞稿,披露數字稱,今年上半年共查處外匯違規案件 1354 件,罰沒款 3.45 億元人民幣,年增率分別成長 19.7% 和 59.5%。
- 其中,查處金融機構違規案件 455 件,企業違規案件 340 件,個人違規案件 559 件。
中國外匯局周五最新通報的案例中,兩起個人外匯違規案例分別涉及境外賭債和境外購房:
(1) 浙江籍夏某非法買賣外匯案:
2012 年 6 月至 2016 年 9 月,夏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將 14188.45 萬元人民幣打入地下錢莊控制的境內帳戶,通過地下錢莊兌換外匯匯至境外帳戶,用於償還境外賭債。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三十條,構成非法買賣外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處以罰款 1418 萬元人民幣。
(2) 安徽籍盧某分拆逃匯案:
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6 月,盧某為實現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目的,利用 19 名境內個人的個人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境外帳戶,用於購買境外房產等,非法轉移資金合計 188.68 萬加元。
該行為違反《個人外匯管理辦法》第七條,構成逃匯行為。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處以罰款 48.3 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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