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委託書徵求新制 明年元旦延至7月上路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2018-07-31 19:02
金管會擬調高金融業委託書徵求門檻,金融業反映新制若在明年元旦起即實施,不利遵循,金管會今 (31) 日宣布,為給予金融業股東充分時間增持持股,因此,委託書徵求新制,將延後到明年 7 月後適用,但明年 7 月後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則適用新規定。
金管會 5 月 17 日研議修正「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提高金融機構對委託書進行一般徵求以及無限徵求時的門檻,即對股權較分散的金融機構影響較大。
根據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修正草案,金融機構股東常會有選舉時,對委託書進行一般徵求的門檻將從現行的持股期間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 2,調高為持股期間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千分之 5,並刪除持有 80 萬股以上的條件。
若無限徵求時,由現行持股期間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數 12%,調整為持股期間繼續 1 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 10% 以上,但要先取得大股東適格性審查核准函。
根據金管會統計,依銀行法同一人同一關係人計算的大股東持股逾 10% 的民營金控有 7 家,包含永豐金控、元大金控、富邦金控、國泰金控、日盛金控、國票金控、新光金控。而台新金、中信金、開發金及玉山金等 4 家,大股東持股不到 10%。
簡單來說,新規定上路後,不論是想搶經營權的市場派,或要力拚鞏固經營權的公司派,若要藉由委託書打贏改選大戰,就必須事先買股或加碼布局。
金管會表示,原訂委託書徵求門檻自明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但外界反映金管會於今年 5 月 25 日起開始法規預告,新規定若明年元旦起適用,恐不利金融機構股東因應,衡酌後決議延長緩衝期間,新規定預計自明年 7 月 1 日施行。
金管會進一步表示,現行上市櫃股東常會通常會在 6 月底前召開,即金融機構最快後年股東常會才會適用新的委託書徵求規定,但明年 7 月後召開的股東臨時會,則適用新的委託書徵求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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