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將立法規範小型食品業 食雜店和攤販設禁售清單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7-27 14:45
據法製晚報消息,今天(7月27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北京市小型食品也生產經營規定(草案)》進行一審,此次《規定(草案)》界定了小型食品業的標準;細化了生產經營者的主題責任;建立了食品安全監管製度跨集啊;明確了法律責任;併設計了區域差異化監管措施;明確將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四類經營者界定為小型食品業,納入立法規範。併從有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生產經營面積、從業人員數量、生產經營範圍、生產經營性質等方面,對各業態作出具體界定。
今後,小作坊、小餐飲、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四類將被界定為小型食品業納入立法規範,分類設置準入門檻,併實行正、負清單管理。其中,小作坊可加工食品將出目錄。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的食品攤販將出禁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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