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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於107年6月21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配發股東現金股利共新台幣226,430,184元,每股配發新台幣1.4元。 二、本公司107年7月5日董事長決議,茲訂定107年7月31日為配息基準日,自107年7月27日至107年7月31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於最後過戶日107年7月26日下午5時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107年7月26日郵戳日期為憑。 三、本次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07年8月10日,本公司委由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掛號郵寄支票或匯款方式代為發放,現金股利發放金額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匯費及郵資由股東自行負擔。 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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