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提擬刪除飲料貨物稅改徵肥胖稅 財政部將檢討與評估
鉅亨網記者許雅綿 台北 2018-05-09 17:24
財政部次長蘇建榮今 (9) 日赴財委會出席「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公聽會,其中針對多名立委提案刪除飲料貨物稅,或是否改徵肥胖稅,對此,蘇建榮表示,消費含糖飲料容易產生肥胖、心血管疾病等影響健康,國際目前很多國家都對含糖飲料課稅,強調會再通盤檢討和評估。
根據財政部書面報告指出,立委張麗善等 16 人擬具刪除貨物稅條例第 8 條條文草案,針對飲料品不課徵貨物稅部份,財政部指出,消費含糖飲料容易產生肥胖及心血管疾病等影響健康,部分國家和地區包括英國、法國、墨西哥、菲律賓、泰國及美國舊金山、西雅圖、加州柏克萊市、賓州費城等均對含糖飲料課徵特種消費稅,台灣現行對飲料品課稅,符合國際稅制發展趨勢。
至於是否對於含糖飲料課徵「肥胖稅」,蘇建榮表示,一樣都是對特定貨物課稅,應該不用另外課一種稅,但財政部會進行整體評估、通盤檢討。
財政部課徵的貨物稅,是指特定貨物課徵的特種消費稅,世界各國多有課徵,根據貨物稅條例規定,應稅貨物有橡膠輪胎、水泥、飲料品、平板玻璃、油氣、電器及車輛 7 類,並依各該條文所定稅率課徵貨物稅。
根據財政部統計,2015 年至 2017 年貨物稅各類應稅貨物平均每年實徵淨額新臺幣 1812 億元,其中以油氣 910 億元及車輛 719 億元,分別占總實徵淨額 50.2% 及 39.7% 為主,其餘 5 類應稅貨物占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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