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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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1)日通過貨物稅條例第 11 條之 1 修正草案,延長購買經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 1 級或第 2 級之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節能電器,每台最高減徵貨物稅新台幣 2 千元,實施期間至 116 年 12 月 31 日,並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 1 次,以 2 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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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 (23) 日表態,適度調降貨物稅可使國產車和進口車立即降價,對此,車輛公會也回應,降稅價差可合理反應至售價,讓民眾立即有感。經濟部指出,近年民眾及產業均反映汽機車貨物稅造成車價過高,若能適度調降貨物稅,可使國產車和進口車立即降價,減輕消費者負擔,並使產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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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總統川普的對等關稅,盯上台灣可能要以調整部分貨品的稅率來作談判籌碼,更有立委認為政府將貨物稅當作「肥肉」緊咬不放,至於目前哪些貨品可能在名單上?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23)日表示,除汽車貨物稅、關稅之外,酒相關的稅,美方也相當關心,她說明,財政部近年已有配合產業政策調整,並提供節能家電免貨物稅等優惠,貨物稅也從最高的 1800 多億元減了 300 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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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表示,凡 114 年 6 月 14 日前購買符合經濟部能源效率分級第 1 級或第 2 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下稱節能電器),非供銷售且無退貨或換貨者,可向任一國稅局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每台最高 2,000 元,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申請期限須在購買日 (即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之交易日期) 之次日起算 6 個月內,逾期就不得申請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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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 (27) 日年終「大放送」,公布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的 10 項利民便民措施,包括多項減稅優惠措施,除減輕民眾負擔,並提供更便利稅務服務,打造友善賦稅環境。一、調高 113 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綜所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及課稅級距金額等,114 年 5 月報稅適用:(一) 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由新臺幣(下同)20.2 萬元調高至 21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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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購買能源效率第 1 級或第 2 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等節能家電,每台可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最高新臺幣 2,000 元,加上經濟部的汰舊換新節能補助 3000 元截至 113 年 12 月 31 日可申請,凡今年底前購買者共有 5000 元可核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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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照顧身心障礙者及行動不便者的需求,建構無障礙友善乘車環境,行政院院會今(24)日通過財政部擬具的「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修正草案,延長購買復康巴士及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免徵貨物稅措施 5 年至 118 年 12 月 31 日止,將函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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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指出,2024 年貨物稅減徵措施到明年 6 月 14 日截止,凡新購入符合能源效率 1 級、2 級之電冰箱、冷暖氣機、除濕機,完成申請即可獲得最低 500 元、最高 2000 元貨物稅退稅補助。另外經濟部的住宅節能家電補助延長到 113 年 12 月 31 止,但必須汰舊換新才可申請 3000 元節能家電補助,若同時申請等於可補助最高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