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至陞: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現金減資案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5-02 18:00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7/05/02
2.公司名稱: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現金減資案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發佈新聞內容如下:
本公司於107年5月2日下午5點在台灣證券交易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就本公司於
107年5月2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減資案,說明如下:
1.本公司為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及調整資本結構,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2.本次現金減資金額為新台幣158,606,570元,銷除股份15,860,657股,係以目前實
際已發行股份總數79,303,286股為計算基準,預計現金減資比率為20%,每股退還約
現金2元,減資後預計實收資本額新台幣634,426,290元,發行股份總數為63,442,629
股,每股面額10元,惟減資後實收資本額、實際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
已發行總股數計算之。
3.銷除股份:依前項已發行股份總數計算,每仟股減少200股(即每仟股換發約800股)
,總計銷除股份15,860,657股;減資後不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減資換股停止
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未拼湊或拼湊後仍
不足一股者,按每股面額10元計算給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所有不
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10元認購之。
4.本次現金減資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5.本案俟股東常會通過後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基
準日及減資換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6.本案如因法令修訂、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其他客觀環境變動而需修正,擬提
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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