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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創業家:本公司與夠麻吉股份有限公司簽署策略聯盟契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8-04-16 16:00


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7/04/16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夠麻吉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簽約日107/04/16,合約期間自系統上線日起3年

,得自動展延。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雙方結盟,共同營運GOMAJI宅配購物頻道。

由生活市集負責商品等營運、GOMAJI負責品牌營運與行銷流量。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合約規定。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擴大公司銷售通路,對業績具有

正面效益。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提高本公司營收。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經本公司107/4/9董事會授權議約,於107/4/16正式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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