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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三十四條及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二、公告事項: (一)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於106年第2季期間受理轉換,發行新股計316,31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163,190元。 (二)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三)股務代理機構:永豐金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7號3樓,電話:(02)2381-6288。 三、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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