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圓: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擬以共同興建方式簽訂合建分屋契約並取得房屋資產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6-20 17:40
第二條第20款
1.契約種類: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06/6/20~106/6/20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交易對象:立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交易對象:甲山林機構(待正式簽約後另補行公告交易對象之公司名稱)
與公司之關係: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總金額:
(1)本公司為投資興建集合住宅大樓及增加營業收入,擬與立信建設及甲山林機構
於新北市板橋區新都段22、22-1、23、23-1、24、25、26、27、28、29、30地
號等11筆土地以共同興建方式簽訂合建分屋契約,並取得房屋資產。
(2)本案由立信建設開發整合後提供土地,興建團隊(三圓建設、立信建設及甲山林
機構)共同負責規劃興建高級集合住宅大樓。
(3)本案可供分配之房屋及車位,為共同銷售採售價分屋方式分配,由地主立信建設
分配55%,興建團隊(三圓建設、立信建設及甲山林機構)分得45%,即各為負擔該
比例之投資義務及享有該比例之分配權利。
(4)興建團隊(三圓建設、立信建設及甲山林機構)分得45%之新建房屋及車位,三圓建
設分配其中20%,立信建設分配其中30%,甲山林機構則分配其中50%,即各為負擔
該比例之投資義務及享有該比例之分配權利。
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預計投入成本約新台幣3.46億元。
契約起迄日期:106/6月起至交屋完成。
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中鼎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結果:本次評估結果為地主合理分配比區間51.60%~55.07%、建商合理分配
比區間為44.93~48.40%,合建分屋之比例屬合理範疇之間。
專業估價者事務所名稱:元宏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結果:本次評估結果為地主合理分配比55.74%、建商合理分配比為44.26%,
合建分屋之比例屬合理範疇之間。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簡武池、鄭義嚴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簡武池:(100)北市估字第000172號
鄭義嚴:(100)北市估字第000173號
8.取得之具體目的:
投資興建住宅大樓供出售使用。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6月20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6年6月20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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