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景*-KY:(補充說明市場概況及本公司自查後試驗數據結果)公告本公司奈諾沙星注射型送中國新藥查驗登記(NDA),已由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浙江省局受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6/06/01
2.公司名稱:太景醫藥研發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太捷信注射劑型(奈諾沙星)
二、用途:治療成人對Nemonoxacin有感受性的致病菌所引起之感染:適合於治療中
重度社區性肺炎(包含住院病患)。詳細資料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網址: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
三、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向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申請藥品查驗登記(NDA)。
四、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一)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
中國:
1.原104年12月3日公告已完成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核准之三期臨
床試驗解盲結果,奈諾沙星治療有效率92.8%,高於對照組的治療有效率87%。
因105年3月起本公司對於奈諾沙星注射型臨床試驗數據做全面數據自查,
自查後試驗數據顯示,奈諾沙星(Nemonoxacin)注射劑型的臨床治療
有效率為91.8%,對照組左氧氟沙星(Levofloxacin)注射劑型的臨床治療有
效率則為85.7%。奈諾沙星注射劑型治療社區型肺炎的臨床療效證實不劣於
左氧氟沙星注射劑型,本試驗仍達到主要療效終點(primary endpoint)。
2.已完成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核准之三期臨床試驗病人
出組與療程。
台灣:正在進行台灣衛生福利部(TFDA)核准之三期臨床試驗。
(二)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施:不適用。
(三)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未來經營方向:
已完成中國三期臨床試驗結果之數據分析,將進行推動藥品查驗登記(NDA)。
(四)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
新台幣812,699仟元。
(包含在台灣及中國進行之針劑劑型臨床試驗、藥物製程改良等相關研發費用)
五、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一)預計完成時間:
已完成中國三期臨床試驗結果之數據分析,預計向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
管理總局(CFDA)浙江省局申請藥品查驗登記(NDA)。
(二)預計應負擔之義務:
1.台灣:已與文德藥業有限公司簽署經銷合約,
由文德在台灣銷售,太景無其他應負擔之義務。
2.中國:已將製造及銷售之權利授權予中國浙江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並依浙
江醫藥在中國之銷售金額收取權利金,此外太景並無其他應負擔之義務。
六、市場概況:
奈諾沙星為無氟奎諾酮類抗生素,可殺死多種抗藥性細菌,包括現有奎諾酮
抗藥性的肺炎鏈球菌。根據國際醫藥專業統計機構IMS之資料,中國大陸2016
年奎諾酮類抗生素銷售金額為人民幣70億元。前五大奎諾酮類抗生素銷售廠
商(藥物)分別為拜耳(Avelox)、揚子江藥業(左克)、浙江醫藥(來立信)、
Yoko(Moxifloxacin)、Daiichi Sankyo(Cravit),前述前五大廠商銷售金額
總計為人民幣55.20億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
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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