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向關係人購買「台北遠東通訊園區」土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5-04 16:40
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名稱:新北市板橋區亞東段第976-1、976-2、979-1、979-3、980-4、980-5、
991-4、994-1、995-1、996-1地號共10筆土地持分36.79%
(2)性質:『台北遠東通訊園區』內通訊數位專用區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6/5/4~106/5/4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土地:面積5,660.14平方公尺(折合1,712.19坪)
(2)單位價格:約每坪102.2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臺幣1,749,577,30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遠東資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遠資)
(2)與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相同,皆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1)原因:整合板橋辦公室及為電信機房擴充需要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為交易雙方之最終母公司
(4)前次移轉價格:不適用。(由母公司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以分割不動產方式設
立之)
(5)前次移轉日期:民國92年9月2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事件確定、交付與付款條件:依合約規定
(2)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交易決定方式:議價,並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估價師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專業估價機構名稱: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92,664,903元
(2)專業估價機構名稱: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40,167,000元
(3)專業估價機構名稱: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29,314,732元
(4)專業估價機構名稱: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736,162,57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戴德梁行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蔡家和不動產估價師
(2)瑞普國際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巫智豪不動產估價師
(3)麗業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陳玉霖不動產估價師
(4)信義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遲維新不動產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94北市估字第000080號
(2)103北市估字第000200號
(3)91北市估字第000031號
(4)91北市估字第000001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無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整合板橋辦公室及為電信機房擴充需要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6年5月4日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6年5月4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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