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公告本公司105年度財務報告因適用T-IFRSs及IFRSs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差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4-25 18:40
第二條第47款
1.事實發生日:106/04/25
2.財務報告年度季別:105年度
3.本國上市有價證券採用之會計原則(請以中文輸入):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及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並發布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
釋及解釋公告編製(以下稱T-IFRSs)。
4.本國上市有價證券財務資訊之差異項目及金額(請以中文輸入):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稱本集團)民國105年度依據T-IFRSs計算之合併淨利為新台
幣41,229,985仟元,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為新台幣40,067,010仟元,基本每股盈餘
5.境外發行有價證券採用之會計原則(請以中文輸入):
依照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以下稱IFRSs)。
6.境外發行有價證券財務資訊之差異項目及金額(請以中文輸入):
本集團民國105年度依據IFRSs計算之合併淨利為新台幣41,626百萬元,歸屬於母公司
新台幣366,928百萬元。
7.差異原因(請以中文輸入):
因適用T-IFRSs及IFRSs兩地會計原則不一致之主要損益差異項目係未分配盈餘稅之估
列。另本公司在國營體制時期,依當時政府之規定,各項業務裝置及設定費收入與公
用電話卡收入係於收取現金時一次認列收入。本公司於公司化時,依政府行政命令,
將本公司營運所需之資產及負債,以當時之帳面價值作價投資成立本公司,淨值超過
股本之部分全數記入資本公積,依T-IFRSs規定無須調整,仍帳列資本公積。上述裝置
費等收入依IFRSs之規定應予追溯遞延並於服務提供期間認列為收入,應屬保留盈餘,
故應調減原公司化時帳列之資本公積及調增保留盈餘。此項調整不影響權益總額。
8.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盈餘分配及股東權益事項均依照T-IFRSs編製之財務報表為
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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