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重要子公司威宏電子(上海)有限公司處分土地及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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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上海土地及廠房
2.事實發生日:106/3/15~106/3/15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土地面積:70,920.4 平方米
房屋建築面積:114,831.34 平方米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6億3,000萬元 (內含增值稅3,000萬)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上海星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本次處分利益預計為人民幣1億4,776萬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買賣合約條件規定。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交易之價格係參考專業估價者出具鑑價報告並經雙方議價後,提報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上海三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人民幣530,373,318.66元。
(2)上海仟一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人民幣559,685,800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1)上海三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孫慧珍,盧根華。
(2)上海仟一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張兆營,唐興道。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孫慧珍(31130038),盧根華(31000235)。
(2)張兆營(37050073),唐興道(32030004)。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經營需求之調整及活化資產。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否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6.其他敘明事項:
若政府審批部門不核准本交易,視為不可抗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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