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營管部主任:已對比特?平台劃監管紅線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3-14 09:10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營管部主任周學東在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已對比特?等虛擬商品交易平台劃定監管“紅線”,建立負面業務清單,要求交易平台不得突破“紅線”。對于違規情節嚴重的機構,將采取行政處罰或關停取締的措施。建議將比特?等虛擬商品交易平台納入正在開展的全國互聯網金融整治範圍,整頓規範,嚴格監管。
據中國證券報14日消息,周學東表示,比特?交易近年很受關注,正面、負面的聲音都很多。美國證監會最終拒絕設立比特?交易所買賣基金的申請,說明即使在資本市場最為發達的美國,監管機構對比特?交易存在的風險也持審慎態度。
周學東指出,今年1月以來,我們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部分比特?交易平台存在重大風險?患:一是部分機構涉嫌違規從事金融業務,包括杠杆交易、融資融?、連續競價、集中撮合等;二是部分機構尚未建立符合規定的反洗錢的?控制度和措施,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成為洗錢的渠道。此外,有些平台存在宣傳不合規、技術安全風險和平台關聯業務風險。
周學東表示,目前監管部門的現場檢查仍在進行中。可以明确的是,今年各方面的監管隻會加強,不會放松。為此,建議將比特?等虛擬商品交易平台納入正在開展的全國互聯網金融整治範圍?,建立健全監管規則,進行嚴格管理。
周學東指出,除現有的金融經濟法律法規外,我國針對比特?等虛擬商品交易平台的監管規則非常有限。涉及比特?、萊特?等虛擬商品交易平台監管的規範或指引較為缺乏。同時,比特?交易管理涉及多部門職責,由于尚未建立監管信息共享和聯合執法機制,比特?交易監管尚需形成合力。
周學東稱,對于比特?的監管不會“一刀切”。短期來看,我國應當借鑒主要國家的做法,從區塊鏈技術創新和應用的角度,對比特?交易及平台運營設置一段觀察期,進行動態的監管評估。同時,明确比特?等虛擬商品交易平台的監管“紅線”,建立負面業務清單,要求交易平台不得觸碰“紅線”,并做好風險防範和投資者保護;對違規情節嚴重的機構,可采取行政處罰或關停取締的措施。
長期而言,比特?虛擬商品交易平台需實施綜合監管。探索建立由地方金融管理部門按照虛擬商品交易平台管理辦法,實行備案管理;國家金融管理部門及工商、稅務等部門按照現行規定和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實行功能監管,包括金融信貸、反洗錢、外匯管理、業務範圍、廣告宣傳、稅收等方面。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應盡快對其建立主體監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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