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改革國是會議各部會QA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7-01-23 09:32
記者彭媁琳/台北報導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 22 日於總統府舉行,共有 192 名代表出席,累計發言達 236 人次,銓敘部、農委會、衛福部、教育部等單位,馬上針對代表們提出的疑問,給予答覆。以下為各部會回應民眾疑慮 Q&A:
勞動部:
一、年輕人未來還可以領到勞保年金嗎?
答:本次勞保年金改革是先進行必要性之制度微幅調整,之後定期進行滾動式檢討,以使勞保制度永續發展,且本次改革草案,已納入政府應負最終支付責任,絕不會有年輕人領不到退休金情事。
二、 改革原則勞保費率加勞退提撥上限以 20% 為原則,未來勞退將由 6% 降為 2%,恐將減損勞工權益?
答:本次改革主要參考 OECD 國家公共年金費率,勞保費率加上勞退提撥率平均低於 20% 之作法所提出,但未來絕不會影響勞退新制雇主應提撥 6% 部分,而係就改革方案勞保費率上限 18%,視精算結果檢討是否有調降空間。
三、 保險費率調整幅度及勞資負擔比例如何算出來?
答:為利財務穩定,費率調整確有需要,此次考量給付需求及各方負擔能力,採每年微調 0.5%,並建立 5 年觀察期,已為折衝考量。至是否調降雇主保費負擔比例,增加政府保費補助,因涉及層面甚廣,現階段確有困難,將於 5 年後檢討時併同考量。
四、各基金運用機關可否改制為行政法人延攬專業人才?
答:行政法人可能伴隨高報酬高風險、獨立運作與監督難衡平等問題,故此次建議尚需通盤評估研議。本次基金管理改革方向,將使基金管理專業化、資訊透明化並減少政治干預。
五、 不同職域轉換工作導致保險年資中斷,可能產生後續老年年金請領權益問題?
答:將參酌會議代表提出的具體建議,在勞工保險部分研議設計「年資併計」、「年金分計」之方式處理。
六、 部分國營事業單位民營化後相關人員勞保年資不足 15 年,未來是否可選擇請領一次金或年金給付?
答:因涉及制度公平性問題,且對勞保財務產生影響,考量相關人員原已具備多年公保年資,未來將與主管機關銓敘部進行溝通,研擬妥適之處理方式。
七、 身心障礙者投保薪資低又因身體須早退問題,保障可能受到影響?
答:考量勞保已有完善失能年金制度,並訂有基本保障金額與加發眷屬補助措施,未來將配合整體社會福利、職業重建及醫療保險等層面作通盤評估,適時檢討制度調整之可行性。
銓敘部:
一、國營事業代表希望年金改革追溯適用公保年金。
答:因涉及整體年金制度之公平性、加重政府及公保準備金財務負擔、世代正義及法安定性等問題,恐不宜推動,惟後續將再審慎研議。
二、危勞職務是否可以單獨處理問題?
答:考量公務人員危勞職務者之退休制度向與一般公務人員一體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其中僅針對其自願、屆齡退休及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降低之規定,其餘事項均相同,基於立法經濟及實益性考量,無需單獨處理,但對於是類人員的退休問題 (尤其是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問題),一定會有與一般公務人員不同的設計。
三、年金改革只把退撫基金破產延後到 133 年,以後怎麼辦?
答:本次年金改革方案主要是透過開源及節流方式,解決退撫基金財務危機,並儘可能維持未來 25 年至 30 年的財務穩健;這期間仍會持續就退休制度作滾動式檢討並透過投資標的鬆綁及組織改造等方案,積極改善退撫基金投資收益,以再延長基金用罄時間,並達永續經營的目標。
衛福部:
一、國保給付金額過低,老年經濟安全保障不足,是否可以提高給付金額?
答:國保是社會保險,保險的給付金額與保費負擔之間具有連動關係,為了維持國保基金財務之永續經營,如要提高給付金額,就必須同步調高保費,才能維持基金收支平衡。只是如此一來,恐怕會增加被保險人的保費負擔,尤其國保被保險人都是沒有固定收入的民眾,如果提高保費負擔,將使被保險人因為繳不起保費,而選擇不繳納保費,造成保險年資較少或無年資,到時候老年經濟安全更加沒有保障。
另外,如果國保提高給付的財務缺口是由政府另行財政補貼,則涉及國家財政、稅收等相關議題,依現行中央政府稅收難以成長的情形,恐排擠其他建設預算。故有關提高國保給付金額部分,衛福部會兼顧被保險人繳費能力及政府財政進行精算,並多方蒐集意見審慎評估後,納入中長期改革規畫。
農委會:
一、農民老年經濟安全如何保障?
答:年金改革委員會召集人陳副總統日前已宣示,農民是下一階段年金改革之目標,將規劃制度保障農民退休後生活。考量現行農保並無老年給付項目,目前政府係以編列公務預算以恩給制發放老農津貼方式,照顧老年農民晚年生活。也有農民反映目前老農津貼 7,256 元,就保障晚年經濟安全生活尚有不足。
照顧農民是政府一向重要施政方針,該會已規劃依據年金改革各項會議決議及農民需求,並蒐集產官學界意見,未來將在現有老農津貼基礎之上,建立農民福利制度,讓農民在其年輕從農經濟能力較佳時,繳更多費用,從農年資愈久繳得更多,當老年時可領取更高的給付,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教育部:
一、為什麼教育人員請領年金年齡,高級中等以下教師延到 60 歲,其餘教育人員為 65 歲?
答:公立學校教師月退休金的領取資格,有部分代表提及中小學教師應與各職業類別人員一致採取 65 歲才能領取年金之建議,也有部分代表提及家長期待及教師新陳代謝,中小學教師請領月退休金年齡不應超過 55 歲。
事實上,這次政府所公布的年金改革方案,在考量教育現場的實際狀況及教學對象,已對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領取月退休金的年齡設計 10 年過渡期間,由現行 75 制過渡到 117 年採單一年齡 60 歲起支月退休金,至於其餘教育人員則為 65 歲,已採納各界對教育人員請領資格的意見。
二、建議提高私立學校教師退休所得替代率、增額提撥制度化、提高退撫儲金提撥率至 18%。
答:考量私立學校自 9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私校退撫儲金新制,採確定提撥制,此制度有十足的財務準備,不會有財務缺口,可確保現行教職員退休權益無虞,且隨著新制年資累計產生複利效果將可提高其退休所得,至於目前公私立學校教師退休所得替代率仍有差距部分,教育部會俟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方案確定後,再邀集相關機關學校及團體共同研商。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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