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藝電子: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配合子公司勁豐電子申請上櫃需要, 於其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15%的額度內提供老股供主 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6 15:00
第二條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12/26
2.公司名稱:豐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配合子公司勁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勁豐電子)申請上櫃需要,於其委託證
券商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15%的額度內提供老股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子公司勁豐電子申請上櫃案已於105年11月28日經櫃買中心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
及經櫃買中心12月23日董事會通過在案。
(2)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
意事項要點」之規定,主辦承銷商應要求發行公司協調其股東就委託證券商辦理公開
承銷股數之15%的額度內,提供已發行普通股股票供主辦承銷商辦理過額配售。
(3).本次預計提撥勁豐公司辦理公開承銷股數之15%的額度內(為上限),供主辦承銷商
辦理過額配售,處分價格與勁豐上櫃掛牌前之公開承銷價格相同。實際提撥股數、相關
作業及其他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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