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2-23 13:38
立法院院會今天完成《住宅法》條文修正案三讀,修法重點包括降低弱勢民眾的租屋負擔,提高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的誘因,排除社會住宅興辦的障礙,並在社會住宅興辦時增加社會福利設施。
另一方面,修正後的條文規定,為了避免低所得民眾繳不起社會住宅租金無法入住,主管機關可斟酌承租民眾所得狀況和能力,訂定分級收費標準,優惠租金與應收租金的差額,由興辦社會住宅的主管機關吸收,不由各縣市政府補貼,避免排擠社會福利預算。
修正條文還規定,社會住宅必須保留一定空間作為長照、身障、托育等社福設施,配置社會福利服務,非營利組織可承租社會住宅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民眾居住服務。
(圖:戎華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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