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調控再升級 上調公積金及貸款首付比
鉅亨網新聞中心
和訊房產消息11月9月深夜,杭州(樓盤)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發布消息,杭州發布住房限購政策,樓市調控政策再升級。11月10日起,杭州實施進一步住房限購、上調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首付比例、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加強對首付資金來源審核、加強對土地競買資金來源審查。
消息顯示,限購政策方面,在暫停市區限購範圍內對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基礎上,對不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2年內本市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時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且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在公積金貸款方面,明確在市區限購範圍內,職工家庭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購房貸款的、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從不低於20%調整至不低於30%;擁有1套住房但未結清相應商業貸款,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首付比例從不低於50%調整為不低於60%;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在商業貸款方面,在市區限購範圍內,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從未購置過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30%,對於以下三種情況的家庭:1、申請貸款時實際沒有住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的;2、擁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3、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宅的,最低首付款調整為不低於40%;對於有1套住房且相應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
政策明確,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對首付資金來源和收入證明真實性的審核,切實防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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