頻繁網路批貨 不再享3000以下免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21 18:51
立法院院會今天(21 號)三讀通過關稅法修正案,針對頻繁進口海空運貨物,將比照郵包,不適用三千元以下免稅的規定,避免業者透過跨境電子商務大批進貨,分成小包裹規避繳交進口關稅,未來如果次數頻繁就不能享有免稅規定,對一般消費者不會有太大影響。(戎華儀報導)
跨競電子商務發展蓬勃,有些業者透過網路訂購大批貨品進口銷售,並以化整為零的方式分成小包裹進口,享受完稅價格 3000 元以下或品免稅的優惠。立法院這次修改關稅法,次數頻繁的小包裹計件將排除適用。
立委王榮璋:『透過網路消費、海外消費等等的這些情況,特別是對於化整為零,然後分散進口,大概 10 件的情況裡面他會超過 3000 塊,那我就把它分成小包的方式來進口。』
修改的新法中,所謂「次數頻繁」的定義是,海空運貨物從同一寄件地址寄給同一收件地址或收件人,寄件次數 30 天內超過 2 次,或是半年內超過 6 次,將比照進口郵包,不能享有 3000 元以下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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