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違約、加保險——信用違約互換正式「浮出水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4 08:42
新華社記者姜琳
北京(CNFIN.COM / XINHUA08.COM)--備受關注的信用違約互換終於“浮出水面”。23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發布修訂後的《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規則》,以及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信用風險緩釋憑證、信用違約互換、信用聯結票據等四份產品指引。
隨着宏觀經濟下行壓力和去產能不斷推進,債券市場自去年以來違約事件快速增長。特別是一些大型公募債出現連續違約後,投資者對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的需求明顯增加。一些地方政府也積極探索通過市場化的信用衍生產品,增強當地企業在債券市場的融資能力。
基於上述背景,交易商協會對原有《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指引》進行了修訂完善,在已有信用風險緩釋合約、信用風險緩釋憑證兩項產品的基礎上,推出信用違約互換、信用聯結票據兩項新產品。
據交易商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信用違約互換是盯住參考實體相關債務的信用風險,由賣方為買方提供風險損失保護的雙邊合約;信用聯結票據是附有現金擔保的信用違約互換產品,使投資者在未發生信用事件時取得本金的利息和信用違約互換保費的雙重收益,在發生信用事件時用認購的本金向發行主體進行擔保賠付。
“這些產品其實就是為購買的信用債再加上一份"保險’,給投資者提供更多信用風險保護和對沖工具。對商業銀行來說,這樣可以降低投資信用債的風險權重,提高資本管理能力。”興業銀行同業業務部業務管理處處長童林告訴記者,盡管存在需求,但在實際操作中是不是買這份“保險”,還是得看信用風險緩釋工具創設機構的實力。
據了解,山西擬參照中債信用增進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模式,組建“山西版”信用增進投資公司,相關籌備工作已經啟動。這將是全國省級層面第一家開展信用違約互換交易的企業。
除推出新產品外,業務規則還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放寬市場進入門檻;簡化了創設流程,取消專家會議制度等。為提高交易達成效率,交易商協會還同步發布了《中國場外信用衍生產品交易基本術語與適用規則(2016年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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