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股被判抵債 青山紙業大股東將易主
鉅亨網新聞中心
青山紙業大股東福建省青州造紙有限責任公司持股被判抵,執行結束后,青州造紙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青山紙業(600103)12月9日發布公告稱,公司第一大股東福建省青州造紙有限責任公司因借款擔保合同糾紛,被裁定將所持公司股份5329.29萬股、3238.7萬股作價2.03億元、1.23億元,分別交付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福建省財政廳抵償債務。
因福建省分公司為非法人單位,經申請,上述應交付其抵債部分的股權將由執行法院以司法扣劃形式過戶至信達資產名下。本次法院裁定執行結束后,青州造紙將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信達資產、福建省財政廳將分別受讓公司限售流通股5329.29萬股、3238.7萬股,分別占公司總股本的5.02%、3.05%。
(何瑩 編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