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達控告蘋果宏達電 稱侵犯數位相機圖像專利 要求3倍賠償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柯達 (Eastman Kodak Co.)(EK-US) 周二 (10日) 宣布,對市場巨擘蘋果公司 (Apple Inc.)(AAPL-US) 提出訴訟,指控其侵犯 4 項關於數位相機圖像的專利權。
公司同時表示,已對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 (ITC) 提出類似控訴,控告台灣宏達電 (HTC)(2498-TW) 相關侵權事宜。
柯達宣稱,在數位相機上輕鬆分享相片,而不需先傳輸到個人電腦上,此項功能專利已為公司所申請擁有。
蘋果販售的照相功能手機、平板電腦和其他設備,如 iPad2、iPod Touch 和各版本 iPhone 等等,均被控訴侵犯此項專利。
公司希望蘋果停止販售侵權產品,並要求 3 倍的傷害賠償金。柯達對美國羅徹斯特聯邦法院提告,蘋果方面並未立即對此做出回應。
台北時間 06:15,柯達盤後股價上漲 1.67% 至 0.61 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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