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畸形排班 天使救人還要命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5-04 08:20
不要畸形排班 天使救人還要命(戎華儀報導)
抗議口號:『我要命!我要假!不要錢!』近一年來的媒體報導中,已經有七位護士先後死亡或命危,表面上有的是自殺,有的是暴斃或高血壓導致腦中風,有的甚至是癌症,吊著點滴的病人照顧病人,實際上背後共同的原因是工作壓力過大,導致這些白衣天使的精神狀況或身體健康瀕臨崩潰。
護士梁秀眉:『造成我們這麼過勞的原因,很大的部分是我們的超時、班表混亂、「花花班」的問題,大夜、小夜接白班,一個禮拜這種班我們根本沒辦法休息,或者是班跟班之間的轉換,』
離職護士崔小姐:『我連上廁所都沒有時間,還餵母奶。那我吃飯呢,可能中午就是一杯咖啡或一杯珍奶。夜班費的錢可能還不夠我以後拿去看醫生。』
王云緒:『眩暈,暈起來的時候,我沒辦法思考。但是我在什麼地方工作?我那個時候在加護病房工作。』
護士的勞動條件有多差?根據護士公會調查,護理師的就業率只有五成八,不少護理科系的畢業生寧願轉行當空姐,也不想過勞死。以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為例,兩千一百八十四人中,去年有三百五十六人離職,還有兩人死亡,約僱人力就佔了六成。
在護理界有所謂的「花花班」,一個班次下班到下一個班次上班的間隔時間短暫,例如上完午夜十二點下班的小夜班,七個小時後,隔天早上再上七點就要到的白班,中間還必須扣掉實際的加班時數;顧名思義,班表東一塊西一塊,毫無規律、花成一片。日前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籌備會到勞委會陳情抗議,最主要的訴求就是希望剷除「花花班」。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籌備會發起人王云緒:『每天工作八小時,雙週工時八十四小時,但是畸形班表仍然是一個讓人沒有辦法休息、沒有辦法讓覺的一個表,這樣還是會搞死人的!重點是在於這個畸形班表本身它就違反《勞基法》,那我們今天的訴求是要求勞委會必須針對畸形班表第三十四條的部分,去對醫療院所做全國的勞動檢查。那我們後來跟他們開會的結果是,他們對醫療院所的勞動檢查並沒有包含這個項目,那現在我們在裡面的時候他們同意承認說,對,畸形班表示是違反《勞基法》第三十四條的。』
《勞基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工工作採晝夜輪班制者,其工作班次,每週更換一次。但經勞工同意者不在此限。」第二項則規定,「依前項更換班次時,應給予適當之休息時間。」
由此看來,「花花班」徹頭徹尾違反這兩項規定,很多護士一個禮拜換班不只換一次;至於所謂「適當之休息時間」定義也不明確,演變成護士們靠咖啡或安眠藥支撐精神的意志力競賽,為了自己的飯碗,不得不服從這種畸形排班。
王云緒:『那針對我們第二項訴求,就是三十四條的第二項,有班別轉換應該要有適當的休息時間這件事情,我們是要跟勞委會另外再召開會議。』
而勞委會也承認,「花花班」確實違法,過去的勞動檢查大多只注意到雇主有沒有A加班費、讓勞工超時工作,卻忽略了排班方式是否人道。更荒謬的是,「花花班」是護理界行之有年的陋習,在以前人力充足的時代情況還不嚴重,但近年來不少醫院精簡人事成本,畸形排班的情況更加嚴重,護士鬧人命等於是幫國家培養更多病人,但衛生署直到近期,在民意代表和護理界的強力要求下,才開始研議制定護理人員的合理工時規範,而勞委會除了協助溝通之外,礙於法令,在態度上愛莫能助。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陳慧敏:『如果一個星期給他變三種的話,有的時候休息不到八小時,那當然是不合理,當然是違法的。』
陳慧敏:『我們會先把他的意見轉給衛生署,因為衛生署現在正在制訂「護理人員合理工時規範」。因為像船員法,或像航空、空服員那些,都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才知道他們的工作特性、工作時間,所以由他們來訂啊...』
抗議口號:『我要命!我要假!不要錢!』
白衣天使已經下出通牒,要勞委會在五月九號前給他們一個交代,訂出合理的班次轉換間隔時間,否則將在五一二護士節發動更大規模的抗議。當救人的人喊「救命」,誰能救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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