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3月1日起實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01 09:39
自3月1日起,四川省廣安市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含參保大、中、小學生),都實行門診統籌。門診醫療費由門診統籌基金按30%的比例進行報銷,統籌年度每人最高報銷標準為100元。
“廣安市依托社區衛生和基層醫療服務,方便群眾,降低醫療成本;通過統籌共濟的方式,逐步解決參保居民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費用負擔。”廣安市醫療保險管理局局長付萍表示,“門診統籌標準可隨今后繳費標準、補助標準的變化而適當調整。”
廣安市所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含參保大、中、小學生),按統籌年度人均30元標準建立門診統籌基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門診統籌基金實行專帳管理,單獨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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