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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美電子:代取得人統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報茲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累計達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0-02 14:30


1.被取得股份公司: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73,724,875股。

2.取得人資料:統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12,005,901股

(2) 前一次公告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20.36%


(3)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14,275,376股

(4) 本次公告時持股總額占被取得股份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19.36%

3.取得或增減之股數、日期及方式:

(1)於103年09月25日起至104年10月02日止,經由集中市場方式減少602,000

(2)104年7月21日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資2,868,475股

4.取得股份之目的:無。

5.預計於1年內再取得股份之數額及方式:無。

6.資金來源明細:無。

7.取得股份之股權行使計畫: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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