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銀行機構確需要增高資本金上限 但落實法規恐曠日費時
鉅亨網編譯李業德 綜合外電
根據《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消息報導,國際監管機構正進行一項協議,要求銀行儲備大量新資金,以緩和未來面臨財務危機時的衝擊。然而在金融產業和部分國家擁有特許權的情況下,此項規章生效的時間可能晚於預期。
在金融危機爆發後,監管機構和各國財長正努力加緊制定法規,望在今(2010)年末尾,提出對銀行營運資本和流動資金的新限額規定。
此項法規的目標,主要乃為令銀行機構更加謹慎經營,減少危機發生的可能性,估將在2012年底擴大至全球範圍。
對金融機構逐步實施限制法規的共識,已在逐漸成形當中,可能在2012年之後也將繼續擴張發展。特別如日本、德法等國家央行及政府,已開始緩慢推動政策前進,因認為目前的銀行資金上限,在金融部門仍大多脆弱的情況下,可能終將釀成數兆美元的資金短缺災禍。
業界和政府官員均認為,金融監管改革將成為本次南韓G20財長會議的焦點,且將對銀行和全球經濟產生較大影響。會上仍有其他議題待解決,包括在更加嚴格的資本和流動性要求下,哪些銀行資本可被列記在內。
銀行機構高層對所謂「巴塞爾協議」(Basel proposal)強烈反彈,極力關說意圖淡化其影響,分析師預期即使要求銀行增資幅度減緩,仍將對金融機構獲利產生十位數的下拉效應。
金融業為支持經濟發展的要角,而銀行機構以此為由,不斷對監管機構施壓要求放寬限制。業者方面的說法是,新的資本和流動資金上限需求太過沉重,將迫使銀行縮減貸款放款額度,從而危及全球各地方起步的經濟復甦。
業者同時堅稱,需要更多時間來適應新制定的法規。
銀行業者今(2010)年春季進行研究,評估資本和流動資金規制可能產生的影響,根據業界提交監管機構數據,顯示在如此法規限定下,全球銀行可能將即刻面臨資本金短缺的問題。
歐洲銀行高層表示,根據「巴塞爾協議」,銀行現有資金和流動資本水位,可能將和法定額度相差1兆歐元(1.2兆美元)以上。
[NT:PAGE=$]知情人士表示,在和銀行機構交涉過程中,部分政府官員認為銀行論點過於悲觀,但官員同樣認為,要求資本金限額可能和銀行目前狀況產生太大落差,難以迅速調整。
在「巴塞爾協議」廣受推行前,法國、德國和日本已祭出10年期的改革計畫,且英美政府近期指出,他們贊同逐步地導入此項協議法規。
歐美政府已同意,將延後施行銀行增持資本金的新法規,「巴塞爾協議」中相關條例在去(2009)年受公認通過,今年將正式產生效力。
延後施行法規會帶來風險,舊版本的「巴塞爾協議」原本應在2004年實施,然而包括美國在內,某些國家要求銀行遵守規定的步調一直相當緩慢。
若本次施行期限遭延緩,一些銀行機構將繼續維持低資本經營,有可能捲入未來危機。部分監管機構官員也擔憂,在近期危機創傷逐漸痊癒後,市場焦點不再,此法規可能將遭到更嚴重的拖延或者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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