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中國的教育改革,還是需要從地方做起,可以仿效經濟改革的成功經驗,成立‘國家教育特區’。”近日在廣州中山大學舉行的“教育與中國未來”30人論壇上,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華中師范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周洪宇的建言受到多位與會者的關注與熱議。
周洪宇建議,可在全國選擇若干個不同類型、不同特點的區域,由中央確定為國家教育特區。在“教育特區”內,中央可賦予其一系列權力和優惠政策,“放權、搞活”,允許這些區域在全面推進教育體制改革的試驗中先行先試,率先向傳統教育體制機制發起沖擊。
“我們要進行改革,需要在局部找突破口,要建特區。” 北京師范大學教育學部部長周作宇教授表示。
教改的核心是放權
教育發展的一大掣肘,是教育主管部門將各種權力緊緊抓在手中,導致教育發展缺乏活力
日前,教育部公布具有2011年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高校名單,南方科大榜上無名。這所被中國教育界寄予改革厚望的大學,只能被迫“自主招生、自發文憑、自我認證”。
“如果主管部門能夠把審批權賦予廣東,相信情況就大不相同。”周洪宇表示。
在他看來,當前中國教育發展的一大掣肘,是教育主管部門將辦學自主權、學位授予權、招生自主權、人事任命權等等緊緊抓在手中,導致教育發展缺乏活力。“中國教育改革的核心是放權,擴大地方和學校的管理權限。”有與會的教育界專家呼吁。
去年,新教改綱領性文件《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如何將本輪教育改革的諸多訴求在地方層面落實,成為中央與地方教育主事者審慎思考的問題。
為此,去年年底,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于開展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的通知》,一批改革目標明確、政策措施具體的教育改革項目完成備案程序,425項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全面啟動,從國家、地方和學校三個層面并行推進。
不過,有直接參與試點篩選的核心智囊對本報記者表示,教育部的上述做法,依舊沿用了以往的慣性思維,以“計劃”方式自上而下地部署和分配試點,以“工程”模式 施工。
“創新不足,亮點不多,勇氣不夠。”該人士用十二個字來概括試點項目。
周洪宇強調,把這種模式引入教育領域后,教育部實際上成為了制度創新的主導力量,對制度安排實行嚴格的管制,決定著制度供給的方向、速度、形式和政策。
換言之,這意味著地方的改革要在教育部的“五指山”下開展,并沒有多大的自主改革空間。
因此,周洪宇提出,可以成立全國性的教育特區,賦予其先行先試的權力,以區域突破帶動教改全局,為中國教育改革尋找新的動力。
教育特區在于體制創新
“在廣東省或者深圳市,就可以率先建立這樣的教育特區。”周洪宇表示。
在他看來,近期廣東省已明確提出來要打造中國教育的高地,該省的主要負責人“有這個熱情,有這個愿望,有這個條件,可以先行先試”。
國家教育特區,又該如何運作?在周的方案中,有一整套的規劃。
他表示,在“教育特區”內,中央可賦予其一系列權力和優惠政策,重點是“放權、搞活”,允許這些區域在全面推進教育體制改革的試驗中先行先試,率先向傳統教育體制機制發起沖擊。
“新的國家教育特區是不是像過去那樣,首先要經費、要資源?我想不應該是這樣的。特區是體制、機制上的創新。”周洪宇表示。
在這樣一個國家教育特區中,應對全國具有重大示范帶頭作用的機制創新先行先試,對符合我國未來教育發展方向需要試點探索的設計先行先試,對一些復雜的、敏感的改革措施先行先試,對人才培養模式的各種改革實驗先行先試,
而作為行政主管部門的教育部,應該向教育特區充分放權,給予其制度創新的特許權。
具體包括:國家把管理高等學校的各類審批權下放給省級特區或高校特區,落實相關法律規定的高等學校各項辦學自主權,包括學校審批權、招生自主權、學科設置和課程設置權以及人事任命權、學位授予權、學術自治權等。
“教育部的部領導也認識到這個問題了。”有與會學者透露。據其介紹,教育部主要領導近期曾明確表示,《綱要規劃》的落實有一個非常大的堡壘需要突破,這就是教育部自身。
“袁部長說了,改革要首先從教育部內部改革改起,重組教育部的機構,調整人員配置,重新構建教育部的行政資源和行政力量”。該人士稱。
在此背景下,“國家教育特區”或將成為決策層推進教育改革的一個抓手與選擇。
上一篇
下一篇